转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18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以下简称“粤人社发〔2016〕86号文”)转发给你们,并就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问题。在本市范围内评审的机电专业高级资格,以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其它需向省申报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省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二)关于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的问题。按照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即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须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转系列评审晋升的,须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后,方可申报晋升。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但是,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须从取得现岗位职称后起算。
(三)关于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的问题。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资格证书的问题。须提供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省外来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来粤后经我省政府人事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五)关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习成绩单的问题。首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在校学习成绩单进行核查;申报评审晋升的,提供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查。其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六)关于继续教育证书的问题。须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七)关于专业不对口的基础理论课时的问题。根据资格条件“评定标准——申报人须掌握(或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是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须提交200课时以上的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非学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八)关于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的问题。须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者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连续半年以上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同时,对社会保险参保记录问题明确如下:只要在佛山市有参保记录的,可在相关的辖区内申报职称。例如:申报人从佛山市总公司调到高明分公司工作,但社会保险参保在禅城区,则提供禅城区社保机构出示的社会保险记录即可在禅城区或高明区申报职称。
(九)关于区分市直单位还是区属单位的问题。须提供申报者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无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例如: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由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该单位属市直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该单位属区属单位。
(十)关于港、澳、台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问题。按照粤人社发〔2016〕8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关于申报材料时效的问题。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参保记录、工作经历、论文、业绩成果、工程(学术)佐证材料等以及网上下载的相关表格,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自今年起,我省的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待省统一部署后另文通知。
(一)网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
(二)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要求
2016年在本市范围内申报评审机电专业高级资格以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应认真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下载地址:
http://www.fshrss.gov.cn/bsfw/bgxz/zjry/201312/t20131230_4508288.html),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补)。具体要求如下:
1、本人和申报单位签订的诚信承诺书各1份。
2、《评审材料目录单》1份,粘贴于送评材料袋上。按要求填写申报专业;按顺序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4、《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必须要填写清楚近期的工作单位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码)。
5、《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表格下载要规范,按填表说明,如表内填写内容有涂改,任意改变表格结构的不予以受理。申报中职、中专系列的人员,所用的表格为《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6、《()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采用竖表,要求A3纸打印。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一式25份,其中1份为原件;申报中级资格的,一式19份,其中1份为原件;申报初级资格的,一式11份,其中1份为原件。
7、提交近3年度或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8、《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高中级各5份。用A4纸双面打印,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思想品德、知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等情况,字数不超过3000字。
9、提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在校学习成绩单、非学历教育、任职资历、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验证后交复印件1份。
10、《业绩、成果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设计人员附图纸图签复印件;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排列名次),合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申报人获得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等的奖励、表彰,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
11、论文(著作)。提交的论文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提交的著作(限1本)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著作的主要作者。申报高级资格的,须提供2本发表了论文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需瘦身)。申报中级资格的,提供1本发表了论文的市级以上专业期刊(需瘦身)。
其中专题说明,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一是提交瘦身后的论文原件1份。瘦身后的论文原件只包括:刊物的封面、完整的目录、完整的本人论文内容(包括结尾语及参考文献)、封底。二是提交论文复印件(以及论文鉴定表)一式5份。用A4纸将本人论文内容双面打印,与填写好的论文鉴定表(详见附件4)一式各5份分别装订成册。
12、社保凭证。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者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连续半年以上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原件。
1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贴资格证相片页》1份。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每张照片粘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以便揭取)。
申报人应按要求仔细填写有关表格,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要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15、在申报档案袋两边注明姓名和单位。申报人应在申报档案袋两边注明自己的姓名、单位、申报专业。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核对意见和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报送纸质材料方式及时间
按省要求,遵照“原渠道报送,原渠道返回”原则执行。
(一)申报机电、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纸质材料的受理方式及时间
1、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具体专业名称详见附件5),由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到市人社局专技科。即,市直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区属单位的,由所在区人社局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
报送纸质材料时,请汇总本区(本单位)全部申报人的资料,并填写《2016年 区(单位)申报机电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6),一并报送。
按照省的要求,今年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须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10月16日。
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纸质材料受理时间:9月19日全天为禅城区,9月20日全天为南海区,9月21日全天为顺德区,9月22日全天为高明区,9月23日全天为三水区,9月19日-9月23日为市直有关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2、申报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的,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到“佛山市建筑业协会”,顺德区自行报送到省住建厅。
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根据省住建厅的日期要求,8月29日全天为禅城区,8月30日全天为南海区,8月31日全天为高明区,9月1日全天为三水区,8月29日-9月1日为市直有关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二)申报除机电、建筑以外其它专业高级资格的纸质材料受理方式及报送时间
申报除机电、建筑以外其它专业高级资格的,由申报人自行报送纸质材料至省各高评委会,报送时间请申报人自行查阅省各高评委会的评审通知。
其中,区属单位的,经区人社局审核加具意见后,开出委托书,由申报人自行报送至省各高评委会;市直单位的,经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加具意见后,开出委托书,由申报人自行报送至省各高评委会。
(三)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纸质材料的受理方式及受理时间
1、申报者的工作单位属南海区,而且申报专业属于附件7中“委托南海区人社局管理的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请向南海区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及报送时间由南海区自行制定。(专业分布以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2、申报者的工作单位属顺德区,而且申报专业属于附件7中“委托顺德区人社局管理的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请向顺德区民政和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及报送时间由顺德区自行制定。(专业分布以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3、除上述范围以外的,申报材料由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协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建筑业协会。(专业分布以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7)
中级、初级资格纸质材料报送时间:8月22日-9月23日。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
2.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或申报资料非电脑打印。
4.未提交申报人在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者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四、评审工作要求
各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粤人社发〔2016〕86号文的要求,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实施评委审阅材料主副审制度,同时要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检查和指导,督导所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
(一)受理材料。申报人要本着实事求是态度,认真履行诚信承诺责任,主动将本人申报材料在单位醒目地方进行公示,然后交单位审核。申报单位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责任制,要客观准确审核材料,及时整理报送。各区和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要把好材料受理关,建立流水台账,安排专人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跟进落实。按照“谁受理,谁签名;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抓落实。
(二)组织评审。要严格按照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按程序组织实施评审。职称评审是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人社部门下半年重要工作,各区要将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培训,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尤其是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干部学习相关职称政策、资格条件和评审办法、深刻领会省厅文件精神。要抓好材料审查。2016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按申报人对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对区日常工作部门,日常工作部门对区职改部门,区对市专技科,层层抓好落实。要规范操作。按照职称评审要求,规范抽取评委;主动协调纪检部门,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开展评审工作。要抓好评委。及时更新评委库,及时组织评委培训,使每一个评委明确今年评审工作要求和任务。要做好记录。评委会要认真做好评审工作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出席会议人员名单、评审对象、评委发言要点、投票结果等。要做好双公示。做到评前和评后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按时报送评审结果。以日常工作部门名义向市人社局报送《关于审批XXX等同志取得X级XX专业技术资格的请示》及相关材料,以便市人社局审核和公布。2016年评审结果,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省核准信息为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市核准信息为准。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pdf
附件2: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pdf
附件2.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62号).pdf
附件2.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备案发布2016年化工工程技术等3个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1036号).pdf
附件6:2016年 区(单位)申报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7:佛山市中初级评委会、专业组名称以及各区人社局、协会联系方式一览表.doc
附件8: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doc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