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申报2019~2020年 “推动佛山陶瓷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个人奖”评奖的通知
日期:2020.10.19
佛陶学[2020]05号
关于受理申报2019~2020年
“推动佛山陶瓷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个人奖”评奖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根据佛山市陶瓷学会奖励机制管理办法,本年度“推动佛山陶瓷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个人奖”评选工作现开始接受申报,请各理事单位按照“佛山市陶瓷学会奖励机制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对于符合条件而无挂靠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会员(有会员登记为准),也可以申报,本次评奖不收取企业或个人任何费用。
接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下午17:00正。为以示公平,凡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工作者或个人会员,学会将严格按“佛山市陶瓷学会奖励机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公平的评议,并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佛山市陶瓷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科技工作者;
佛山市陶瓷学会的注册个人会员;
2、过去两年内,在正式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作者排名前2位,或在佛山市陶瓷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会议上进行专题发言1次以上。
3、过去两年内,为所在企业的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生产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参与所在企业的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1项以上,经专家鉴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并且排名前3位。
二、申报参评人员报送材料:
1、由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科技工作者,填写《“2019~2020年推动佛山陶瓷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个人奖”推荐表》原件1份需盖单位公章。(专家意见栏不用填)
2、无挂靠单位的个人会员,填写《“2019~2020年推动佛山陶瓷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个人奖”推荐表》原件1份,需有1位专家(高工以上职称)签名的推荐意见。(单位意见栏不用填)
3、无挂靠单位的个人会员,需提供推荐专家的职称证复印件1件(有专家签名),为公平起见,学会秘书处专家无推荐权。
4、提供本人“2019~2020科技工作总结”材料1份,应突出在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生产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字数1500~2000字为宜。由单位推荐的科技工作者,需盖单位公章。
5、提交所填写的(2019、2020年)科技成果、新产品项目鉴定材料复印件1份,或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由单位推荐的科技工作者,需单位盖公章。
6、提交2019、2020年发表论文复印件1份。
上述申报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内,以纸本资料形式报送佛山市陶瓷学会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榴苑18号C6楼),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2262058、18033211411
附件:“2019~2020年推动佛山陶瓷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个人奖”推荐表
佛山市陶瓷学会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下载区:
附件:“2019~2020年推动佛山陶瓷行业科技创新优秀个人奖”推荐表.docx
佛陶学【2020】05号 关于受理申报2019~2020年“推动佛山陶瓷行业进步科技人才”评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