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释放重要信号 环保仍是重点工作任务
日期:2017.03.17
3月5日,在2017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的五大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就包含环保治理工作,且重点在大气污染治理。
在随后的3月9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当天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又公布了一系列环保数据及环保部今后的工作重点,表示将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环保警察”、“环境污染量刑加重”等多个与环保相关的建议也写入了部分代表委员的提案中。
■ 资料来源:新华社、证券日报、中国新闻网、财新网名
2011年以来的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环保的字数越来越多。2017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更是用了927个字来谈论环保(部署)。
热点聚焦一:2017年五大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三去一补一降,继续关注供给侧改革;深化改革,突出国企混改、金融改革;促进农民增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环保治理,重点在大气污染治理。
该《报告》指出,“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强调“打好蓝天保卫战”,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 涉及雾霾治理的各个政策全面升级:重点提及北方清洁供热改造工作,重点关注京津冀地区,并特别强调了对燃煤减量、替代的政策导向。
热点聚焦二:2016年环境违法罚款66.3亿元
根据两会期间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罚款66.3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分别增长28%和56%。环保部挂牌督办27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取缔“十小”企业2465家。
所谓“十小”企业,是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热点聚焦三:环评机构与环保部实现脱钩
3月9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当天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至2017年起,不论是人还是资产,没有一家环评机构跟环保部有任何关系。
据了解,2015年年底,环保部直属的8家环评机构率先完成了脱钩,到去年底,所有地方环保部门350家环评机构分两批已经全部完成了脱钩任务。其中176家取消或者注销了资质,174家由原环评机构职工自然人出资设立环评公司或者整体划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陈吉宁介绍,脱钩之后,目前全国共有环保机构968家,其中企业法人机构818家,事业法人机构150家,从业环评工程师10746人。
热点聚焦四: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1公里内禁止新建重化工园区
为治理长江流域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表示,下一步将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2017年底前完成沿长江11个省市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
环保部还计划优化沿江产业布局,推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限制新建的小水电和引水式水电项目,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严禁新建重化工园区,中上游沿岸地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防高污染企业向上游转移。
目前江苏等六个省市已经制定或者实施了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环保部还强化战略规划环评,完成规划环评审批22项,避让环境敏感目标72个,减少规划岸线210公里,缩减围填海380多平方公里,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4个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投资220亿元。
热点聚焦五: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进驻15省
两会期间,陈吉宁表示,2017年,环保部将完成15个还没有进行中央环保督察省份的督察任务;破解体制机制的束缚,主要是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来进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据介绍,在中央环保督察的带动下,2016年各省级环保部门对205个市(区、县)政府开展了综合督查,对环境问题突出的33个市县政府进行公开约谈,对工作任务不落实、问题突出的5个市县实施了区域环评限批。
热点聚焦六:土壤污染防治法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针对中国当前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陈吉宁表示,正在落实土壤污染详查的工作方案,推动相关法规标准的出台。
据悉,《土十条》是下一步解决当前土壤污染问题的重要工作部署,将建立在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的两大基础上,对农用地分类管理,并对建设用地的准入进行管理;同时,对未污染、正受污染和已污染的土壤实施防治和风险管控措施。
下一步,环保部正在落实污染详查的工作方案,出台法规标准。通过这些工作可以把《土十条》工作一步一步落实下去。
热点聚焦七:“环保警察”写入两会提案
随着我国铁腕治污的深入推进,目前广东、北京、辽宁、浙江等不少地方都试点组建了环保警察队伍。而在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环保警察”写进了部分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中。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环保警察制度,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增加对环保警察的规定,加强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刑事打击。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认为,环境执法具有专业性,可考虑通过立法,为现有的环境监察部门赋予刑事执法权,这样一方面无需增加环保警察编制,一方面也保证了环保执法的“硬度”。
有代表委员提出,环境案件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特点,这需要加大环保警察与环保部门的分工配合,并进一步配备相关专业力量,进一步提升处理环保案件的专业能力。
受访的代表委员认为,应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环保、公安和检察机关的合作,严惩环境犯罪行为。环保警察作为环境执法的有力手段,应尽快对其职责、工作方式、人员构成等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同时也为可能出现的“以罚代刑”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市长蔡奇6日表示,作为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一项措施,今年北京将通过设立环保警察队伍,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惩处偷排超标行为。
热点聚焦八:代表提议破坏环境最高可判死刑
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出建议,认为目前我国污染环境罪的量刑太轻,是环境污染事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他因此建议修改现行刑法,增加对特别严重破坏环境判处死刑的规定。
据了解,目前德国刑法规定,未经许可污染水域或对其品质作不利改变的,处5年以下监禁或者罚金。美国《清洁空气法》规定“对故意违反国家关于有害物质的排放标准或规定,处每天2.5万美元罚金或5年以下的监禁;情节严重或者或使他人的身体严重损害或生命有死亡危险的,处15年以下的监禁,对法人可处100万美元”。我国刑法对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与国外其他国家的规定相比,量刑依然太轻。
热点聚焦九:重点工业污染源24小时在线监控
有专家曾提出,应建立24小时在线监控系统,让监控信息实施公开,全社会随时都可以看到。此外,要使用先进的监控技术,自动对污染源进行采样、上传,杜绝人为干预数据造假的空间。
具体做法是:环保部门针对工业企业潜在污染源,在排污企业周围装置独立的监控设备,每个独立监测点都具有对应的ID,根据污染程度显示对应指示色。监测点设备为固定式,通过技术手段确保企业不可私自移位、移除、修改线路控制等,监测点可以实时记录、显示、反馈环境监测数据。当被监测区域或被检测单位出现“数据异常”情况时,根据污染超标时长、超标程度、超标种类等,依据预设的程序自动筛选、上报给对应级别的监管指挥中心。中心根据污染危害程度,一键派遣下级或指定职能部门按照职权设定前往事发地点进行相应处置。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环保部门要求工业企业在投产审批时把污染监控作为一项指标。工业企业如已经取得环保排污许可证,那么在每年年审时与排污治理挂钩监控,如未取得环保排污许可证的,须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环境监控装置的增设,对逾期仍不设立的,环保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经营场所、扣押财物等;对于后续成立的工业企业,除一般的企业设立审批手续外,还须向环保部门提交污染防治方案并预存足够的资金建设污染监控系统,以及后期可能出现污染的治污费用,前述手续均得到环保部门审查批准通过后工业企业方可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