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功申请的陶企将补助45万元
日期:2016.08.06
据悉,政府将按照《佛山市关于“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的扶持政策》规定的标准给予示范企业一定的财政奖励。
企业成功申请成为市级“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16年成功申请的给予补助45万元。企业成功申请成为国家级和省级“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按照企业(项目)所获国家(省)扶持资金总额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获得国家级“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市级配套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获得省级“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市级配套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制造业服务商与企业签订申请“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合同,并推动企业成功申请成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分别给予补助。企业2016年成功申请的分别给予制造业服务商补助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据悉,创建工作的目标为2016年启动100家以上试点示范创建企业、成功创建30家以上市级“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到2020年,创建200家左右市级“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企业。其中,企业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生产效率提高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4%,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世界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