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家陶企限产真相|不仅淄博 临沂紧急情况下100%停产 涨价潮要来了?
日期:2016.06.13
2016年6月12日,微信朋友圈热传一份淄博112家陶企限停产实施具体名单,陶城君连续多次致电淄博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均表示不知情;此后从双杨镇政府获悉,《建陶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方案》属实。陶城君从企业处获悉了方案内容,其中对很多企业要求是“两条线关停1条”,并非一些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直接停产至9月30日”。该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生产线为4条的停产2条,停产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 | |
1 | 淄博唯能陶瓷有限公司 1# 3# |
2 | 淄博金亿陶瓷有限公司1# 2# |
3 | 淄博卡普尔陶瓷有限公司 3、4线 |
4 | 淄博国润陶瓷有限公司3、4线 |
5 | 淄博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 3-7线 (共7条) |
生产线数量为3条的第一阶段停产一条,停产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4日;第二阶段停产2条,停产时间为8月5日至9月30日 | |
1 | 淄博狮子王陶瓷有限公司 |
2 | 淄博新空间陶瓷有限公司 |
3 | 淄博金狮王科技陶瓷有限公司 |
4 | 淄博锐艺陶瓷有限公司 |
5 | 淄博金卡陶瓷有限公司 |
6 | 淄博中盛陶瓷有限公司 |
7 | 淄博统一陶瓷有限公司 |
生产线数量为2条的停产1条,停产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 | |
1 | 淄博昊梁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2 | 淄博锦川建陶有限公司2# |
3 | 淄博轩鹏陶瓷有限公司2# |
4 | 淄博大华陶瓷有限公司1 |
5 | 淄博阿卡狄亚瓷业有限公司2线 |
6 | 淄博奇辉陶瓷有限公司2线 |
7 | 淄博鸿港陶瓷有限公司2线 |
8 | 淄博国誉陶瓷有限公司2线 |
9 | 淄博金诺陶瓷有限公司2线 |
10 | 淄博正元陶瓷有限公司2线 |
11 | 淄博国鳌陶瓷有限公司2线 |
12 | 淄博华奥陶瓷有限公司2线 |
13 | 淄博博威陶瓷有限公司2线 |
14 | 淄博北方陶瓷有限公司2线 |
15 | 淄博新博陶瓷有限公司2线 |
16 | 淄博天照陶瓷有限公司2线 |
17 | 淄博汇鹏新材料有限公司1# |
18 | 淄博中和建筑陶瓷有限公司2# |
19 | 淄博市淄川鑫冠陶瓷有限公司1# |
20 | 淄博蓝海瓷业有限公司1# |
21 | 淄博克里斯特陶瓷有限公司1# |
22 | 淄博金舜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23 | 淄博金瀚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24 | 淄博锦昊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25 | 淄博亮剑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26 | 淄博鑫成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27 | 淄博立沣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28 | 淄博远丰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29 | 淄博鑫泽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30 | 淄博粤狮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31 | 淄博耿瓷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32 | 淄博玉玺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33 | 淄博齐都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34 | 淄博科佳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35 | 淄博狮王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36 | 淄博雍大陶瓷有限公司 2线 |
37 | 淄博双颖陶瓷有限公司2线 |
38 | 淄博宝泽陶瓷有限公司2线 |
39 | 淄博和丰陶瓷有限公司2线 |
40 | 淄博峰霞陶瓷有限公司2线 |
41 | 淄博铭豪陶瓷有限公司2线 |
42 | 淄博冠锋陶瓷有限公司2线 |
生产线为1条的分两批,第一批自即日起停产至8月4日,第二批自8月5日停产至9月30日 | |
第一批 | |
1 | 淄博旭美陶瓷有限公司 |
2 | 淄博聚全陶瓷有限公司 |
3 | 淄博鲁粤陶瓷有限公司 |
4 | 淄博澳丰陶瓷有限公司 |
5 | 淄博腾岳陶瓷有限公司 |
6 | 淄博维达陶瓷有限公司 |
7 | 淄博兴创陶瓷有限公司 |
8 | 淄博华德陶瓷有限公司 |
9 | 淄博衡烁瓷业有限公司 北线 |
10 | 淄博喜来登陶瓷有限公司 |
11 | 淄博宏发陶瓷有限公司 |
12 | 淄博中岳陶瓷有限公司 |
13 | 淄博双圣陶瓷有限公司 |
第二批 | |
1 | 淄博衡烁瓷业有限公司 南线 |
2 | 淄博福泽林陶瓷有限公司 |
3 | 淄博铭帝陶瓷有限公司 |
4 | 淄博凯越陶瓷有限公司 |
5 | 淄博格伦凯陶瓷有限公司 |
6 | 淄博亿泰陶瓷有限公司 |
7 | 淄博松竹陶瓷有限公司 |
8 | 淄博金钥匙陶瓷有限公司 |
9 | 淄博华顺陶瓷有限公司 |
10 | 淄博博冠陶瓷有限公司 |
11 | 淄博舜元陶瓷有限公司 |
12 | 淄博华旗陶瓷有限公司 |
13 | 淄博垚鑫建陶有限责任公司 |
14 | 淄博罗億建陶有限公司 |
15 | 淄博鲁宏沃尔森陶瓷有限公司 |
16 | 淄博统一四线 |
此外,生产线为 1条生产线,停产即日起停产至9月30日 | |
1 | 淄博市淄川森基建陶有限公司 |
2 | 淄博淄川晶一建筑材料厂 |
3 | 淄博日昇昌陶瓷有限公司 |
4 | 淄博尚剑陶瓷有限公司 |
5 | 淄博强鑫陶瓷有限公司 |
6 | 淄博齐鹏陶瓷有限公司 |
7 | 淄博市淄川邦泰建筑陶瓷厂 |
8 | 淄博市淄川金源建筑陶瓷厂 |
以上为陶城君所了解的全部材料。另《陶城报》此前报道,列入今年搬迁任务共17家企业,名单为: | |
1 | 淄博国梁陶瓷有限公司 |
2 | 淄博金梁陶瓷有限公司 |
3 | 淄博昊梁陶瓷有限公司 |
4 | 淄博日昇昌陶瓷有限公司 |
5 | 淄博鼎高陶瓷有限公司 |
6 | 淄博新东源陶瓷有限公司 |
7 | 淄博市淄川森基建陶有限责任公司 |
8 | 淄博盘龙建筑材料厂 |
9 | 淄博金诺陶瓷有限公司 |
10 | 淄博帅达陶瓷有限公司 |
11 | 淄博齐鹏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
12 | 淄博鸿港工贸有限公司 |
13 | 淄博强鑫陶瓷有限公司 |
14 | 淄博艾丽嘉陶瓷有限公司 |
15 | 淄博市淄川邦泰建筑陶瓷厂 |
16 | 淄博市淄川金源建筑陶瓷厂 |
17 | 淄博国誉陶瓷有限公司 |
此前由于环保违规已被勒令关停半年的17家企业不在本次《建陶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方案》名单中。
事实上,为配合G20峰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山东省内淄博、临沂等9个城市,钢铁水泥建陶企业都将施行限停产。政府公布的文件显示,淄博产区陶瓷企业自6月8日开始进入部分停产状态,生产线最长停产时间自停产日起一直延续到9月30日,长达近4个月;而临沂也颁布了重污染天气紧急预案,其中严重状态下,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全部停止生产。
淄博市政府公布了《建陶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1、生产线为4条的停产2条,停产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
2、生产线数量为3条的第一阶段停产一条,停产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4日;第二阶段停产2条,停产时间为8月5日至9月30日;
3、生产线数量为2条的停产1条,停产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
4、生产线为1条的分两批,第一批自即日起停产至8月4日,第二批自8月5日停产至9月30日;
5、处于市主城区南部区域淄川片区,并纳入今年搬迁任务的17家建陶企业自即日起停产至9月30日。
停产导致库存不足
可能引发淄博厂家涨价潮
6月8日,记者了解到,淄博一陶瓷厂已经发布了自6月9日起的涨价通知。通知中写到,因环保投入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因素,造成产品综合成本提高,该公司决定600×600(mm)仿古丝网砖价格上调0.2元/片,金属釉0.3元/片。
厂家不断有涨价的动静,淄博的贴牌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淄博一贴牌商在谈到目前的状况中说到,目前厂家都没有货,贴牌商都比较急,有的贴牌商开始请厂里负责人吃饭喝酒送礼,但厂家仍然没办法安排生产计划。同时,记者也了解到有些浙商已经开始出现运营危机,倒闭关门。该贴牌商表示,由于现在厂家刚刚提出涨价,贴牌商的价格变化可能不会那么快,具体涨价信息还需要跟其他贴牌商一同商量。
临沂修订重污染天气紧急预案
红色预警建陶企业停止生产
记者了解到,6月7日临沂市环保局结合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对《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已于5月30日经市政府审议通过,正式印发实施。随着新预案的发布实施,去年的预案同时废止。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
Ⅲ级响应措施:
1.强制性减排措施。(1)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限值,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2)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
Ⅱ级响应措施:
Ⅱ级响应时,在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强制性措施:(1)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限值,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60%以上。
Ⅰ级响应措施:
Ⅰ级响应时,在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1.强制性减排措施。(1)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停止生产。
另外,临沂市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翻倍,基本系数由5万元/(微克/立方米)调整为10万元/(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按照“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县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PM2.5、PM10、SO2、NO2四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15%、15%、10%。生态补偿资金将依据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计算缴纳或获得生态补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