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事单位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佛山陶瓷学会

关于理事单位交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日期:2016.03.14

各理事单位:

根据《佛山市陶瓷学会章程》规定,会费是佛山市陶瓷学会的主要经费来源之一,团体会员单位有缴纳会费的义务,个人会员暂免会费。现开始征收各理事单位2016年度会费,请各理事单位大力支持,以帮助学会2016年工作的顺利完成。第十三届理事会会费标准如下表,请各单位按标准于本年度内交纳:


序号

类别

/

1

理事长单位

50000

2

副理事长单位

6000~10000

3

常务理事单位

2000

4

理事单位

1000

请将会费汇入佛山市陶瓷学会帐号:

开户名称:佛山市陶瓷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和平支行

账号:2013025509024920681

联系人:杨敏媛、徐    0757-82262058  18033211411

佛山市陶瓷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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