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公告-佛山陶瓷学会

国家认监委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公告

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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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21年第7号),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12个第一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塑料制品》、《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洗涤用品》等2个第二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此次公布的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建材类产品为主,主要包括人造板和人造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家具、绝热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陶瓷砖、木塑制品等。

《公告》同时废止了认监委公告2020年第6号公布的第一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获批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附件:
1.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人造板和木制地板
      2.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
      3.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卫生陶瓷
      4.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建筑玻璃
      5.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太阳能热水系统
      6.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具
      7.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绝热材料
      8.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水密封材料
      9.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陶瓷砖(板)
      10.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纺织产品
      11.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木塑制品
      12.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纸和纸制品
      13.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塑料制品
      14.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洗涤用品  
 
认监委  
2021年6月1日

附件下载请点击‘http://www.cnca.gov.cn/zw/gg/gg2021/202106/t20210604_65154.shtml’
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