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申报“2014~2015年佛山陶瓷科技创新优秀企业”评奖的通知
日期:2015.09.01
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佛山市陶瓷学会2011年《关于设立佛山市陶瓷学会奖励机制的决定》(佛陶学[2011]08号文),本年度“佛山陶瓷科技创新优秀企业”评选工作现开始接受申报,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参评,本次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接受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下午17:00正。为了以示公平,凡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单位,学会将严格按“佛陶学[2011]08号文”的规定程序,进行公平的评议,并按受广大会员的监督。
一、申报条件
1、佛山市陶瓷学会的注册团体会员;
2、在2013年11月30日~2015年11月1日期间,获得以下成果之一者:
①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新产品鉴定2项以上(含2项);
②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1项以上;
③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1项以上;
④获得区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1项以上。
注:以上鉴定或奖励为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认定项目,包括佛山市之外的政府部门,获其他机构的奖励项目无效。
3、在2014、2015年度,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包括新技术和新产品成果、科研经费投入、科研基础建设、科研队伍建设等。
二、报送资料
1、填定《2014~2015年佛山陶瓷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参评表》原件1份,需单位盖公章。
2、提交所填写的科技成果或新产品项目鉴定结论复印件1份,需单位盖公章。
3、提交所填写的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需单位盖公章。
4、参评材料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纸本资料报送佛山市陶瓷学会办公室,逾期不受理(如果时间原因,可先提交电子版,然后补交纸本资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82262058 18033211411
联系人:杨敏媛、黄宇星
电子邮箱:1931299669@qq.com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榴苑路18号(佛山市陶瓷研究所8楼)
附件:2014~2015年佛山陶瓷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参评表
佛山市陶瓷学会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