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 

佛山市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学习资料

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08-08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16〕123号)的要求,为了做好我市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现就申报评审的条件,以及2016年的职称评审需要重点关注的政策等内容进行简略的阐述。

    一、申报评审初、中、高级职称对应的硬件要求

   (一)评审初级

    不同学历有以下年限的具体要求:

    学历为中专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学历为大专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大学本科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

   (二)评审中级

    需要发表2篇论文(市级以上刊物,详见附件),或者发表1篇论文+1篇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同时不同学历还有以下具体要求:

    学历为中专的,如果有初级职称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如果没有初级职称,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学历为大专的,如果有初级职称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如果没有初级职称,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大学本科的,如果有初级职称的,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如果没有初级职称,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的,不需要有初级职称,但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博士研究生的,不需要有初级职称,但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

   (三)评审高级

    需要发表2篇论文(省级以上刊物),并且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

    要强调3点,一是发表的这两篇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二是论文必须是取得现资格以后所发表的。三是必须是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才可以申报。

 

    二、2016年职称评审需要重点关注的政策

   (一)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问题。在本市范围内评审的机电专业高级资格,以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的必备条件;其它需向省申报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省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简而言之,即可在佛山申报的,免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模块;需向省申报的,以省相关部门的评审通知为准。

   (二)关于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的问题。按照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即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转换后要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须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

    转系列评审晋升的,须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后,方可申报晋升。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但是,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须从取得现岗位职称后起算。

   (三)关于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的问题。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对于发明专利替代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替代2篇论文。

    2、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排名前3的)的,可替代1篇论文。即申报高级职称的,还需发表1篇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无需发表论文。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即申报高级职称的,还需发表1篇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无需发表论文。

   (四)关于资格证书的问题。须提供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省外来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来粤后经我省政府人事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五)关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习成绩单的问题。首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在校学习成绩单进行核查;申报评审晋升的,提供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查。其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六)关于继续教育证书的问题。须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佛人社[2016]118号))

   (七)关于专业不对口的基础理论课时的问题。根据资格条件“评定标准——申报人须掌握(或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是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须提交200课时以上的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非学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佛人社[2016]118号))

   (八)关于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的问题。须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者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连续半年以上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同时,对社会保险参保记录问题明确如下:只要在佛山市有参保记录的,可在相关的辖区内申报职称。例如:申报人从佛山市总公司调到高明分公司工作,但社会保险参保在禅城区,则提供禅城区社保机构出示的社会保险记录即可在禅城区或高明区申报职称。

   (九)关于区分市直单位还是区属单位的问题。须提供申报者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无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例如: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由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该单位属市直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该单位属区属单位。

   (十)关于申报材料时效的问题。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参保记录、工作经历、论文、业绩成果、工程(学术)佐证材料等以及网上下载的相关表格,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十一)关于规范评委会受理材料的问题。为规范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受理材料的程序,防止日常工作部门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即单位或部门既收材料和评审费,又具体进行职称评审,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资料受理,具体来说就是,除了委托给各区的评委会之外,其余的市直评委会的申报材料和评审费必须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协会”、“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等3个协会统一进行受理,受理后再交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进行评审。

    其中,“佛山市体育中级教练资格审核组”和“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托给“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管理;“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初级评审委员会”和“佛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委托给“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管理。

 

    三、2016年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方式及受理时间的问题

    自今年起,我省的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网址: 
 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并提交纸质材料。其中,报送纸质材料方式及时间如下:

   (一)申报机电、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纸质材料的受理方式及时间

    1、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由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到市人社局专技科。即,市直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区属单位的,由所在区人社局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

    按照省的要求,今年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须参加论文答辩,答辩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10月16日。

    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纸质材料受理时间:9月19日全天为禅城区,9月20日全天为南海区,9月21日全天为顺德区,9月22日全天为高明区,9月23日全天为三水区,9月19日-9月23日为市直有关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507室,咨询电话:0757-83330561、83395765。

    2、申报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的,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到“佛山市建筑业协会”,顺德区自行报送到省住建厅。

    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根据省住建厅的日期要求,8月29日全天为禅城区,8月30日全天为南海区,8月31日全天为高明区,9月1日全天为三水区,8月29日-9月1日为市直有关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市场部203室),咨询电话:0757-82129841。

   (二)申报除机电、建筑以外其它专业高级资格的纸质材料受理方式及报送时间

    申报除机电、建筑以外其它专业高级资格的,由申报人自行报送纸质材料至省各高评委会,报送时间请申报人自行查阅省各高评委会的评审通知。

    其中,区属单位的,经区人社局审核加具意见后,开出委托书,由申报人自行报送至省各高评委会;市直单位的,经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加具意见后,开出委托书,由申报人自行报送至省各高评委会。

   (三)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纸质材料的受理方式及受理时间

    1、申报者的工作单位属南海区,而且申报专业属佛山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包括建筑结构与设计专业组、建筑施工专业组、城市规划园林专业组、路桥市政水利专业组)、佛山市机电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包括机械专业组、电子电器及自动化专业组)评审的,请向南海区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及报送时间以南海区的评审通知为准。

    南海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7-86320854。

    2、申报者的工作单位属顺德区,而且申报专业属佛山市机械工程师第二评审委员会(包括设计专业组、制造专业组、设备专业组)、佛山市轻化专业工程师第二评审委员会(包括化工专业组、食品专业组)、佛山市电子电器工程师第二评审委员会(包括电子专业组、电气电器专业组)、佛山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四评审委员会(包括施工专业组、规划结构设计专业组、水利水电专业组)评审的,请向顺德区民政和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及报送时间以顺德区民政和人社局的评审通知为准。

    顺德区民政和人社局咨询电话:0757-22835832。

    3、除上述范围以外的,申报材料由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协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建筑业协会。(专业分布以及咨询电话详见本文附录)

    中级、初级资格纸质材料报送时间:8月22日-9月23日。

 

    四、考核认定的问题

   (一)受理申请考核认定材料的时间

    考核认定中级以及市直初级的,每年集中进行3批次,每批次的考核认定通过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告。即1-4月为第1批次(最迟受理材料时间为4月20日),5-8月为第2批次(最迟受理材料时间为8月20日),9-12月为第3批次(最迟受理材料时间为12月20日),请各区或市直各单位于每批次最迟受理材料时间前提交申请材料,超过最迟受理材料时间的,推迟至下一批次认定。

   (二)增加考核认定受理材料地点

    为了方便广大专技人员,减少递交申请考核认定材料进出市政府大院的麻烦,市人社局增设了“佛山市建筑业协会”作为受理申请考核认定材料的地点。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地址: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市场部203室),咨询电话:82129841。

    以上就是2016年度职称工作的一些要求,希望大家认真掌握职称评审的政策和规定,充分发挥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人才评价效应作用,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也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做出新的贡献。

 

    附录:

委托佛山市人力资源协会管理的中级评审委员会(包括初级)

咨询电话:0757-82021902

    01 佛山市电子电器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0101 电子专业组

    0103 电气与自动化专业组

    0104 电器及仪表专业组

    02 佛山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评审委员会

    0201 勘察设计组

    0202 建筑施工组

    0203 建筑管理组

    0204 交通路桥组

    0205 水利水电组

    03 佛山市艺术专业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0301 编导专业组

    0302 音乐演员专业组

    0303 舞台美术专业组

    04 佛山市图书文博群众文化中级评审委员会

    0401 图书资料专业组

    0402 文物博物专业组

    0403 群众文化专业组

    05 佛山市律师公证人员中级评审委员会

    0501 律师专业组

    0502 公证专业组

    06 佛山市新闻专业人员中级评审委员会

    0601 记者专业组

    0602 编辑专业组 

    07 佛山市农林牧水产技术人员中级评审委员会

    0701 农业专业组

    0702 林业专业组

    0703 水产专业组

    0704 畜牧兽医专业组

    08 佛山市高等教育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0801 人文社科专业组

    0802 英语专业组

    0803 工学专业组

    0804 理学专业组

    0805 农牧专业组

    0806 经济与管理专业组

    0807 体育专业组

    0808 医学专业组 

    09 佛山市高等职业教育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0901 财经专业组

    0902 农业专业组

    0903 卫生专业组

    0904 基础文化专业组

    0905 工程学专业组

    10 佛山市中专技工学校教师中级评审委员会

    1001 财经专业组

    1002 农业专业组

    1003 卫生专业组

    1004 基础文化专业组

    1005 工程学专业组

    11 佛山市翻译人员中级评审委员会

    1101 英语专业组

    1102 日俄德专业组

    12 佛山市档案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1201 档案管理专业组

 

委托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管理的中、初级评审委员会

咨询电话:0757-83286978

    13 佛山市机械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1301 机械设备专业组

    1302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组(含铸造)

    14 佛山市轻化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1401 硅酸盐工艺专业组(含水泥)

    1402 化工专业组(含无机非金属)

    1403 环境保护专业组

    1404 塑料皮革专业组

    1405 糖纸食品专业组(含印刷)

    1406 制药专业组

    15 佛山市纺织化纤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1501 纺织服装专业组

    1502 染整、丝绸专业组

    1503 化纤专业组

    16 佛山市工艺美术师评审委员会

    1601 雕塑陶瓷专业组

    1602 工艺美术专业组

    1603 装饰装潢设计专业组

    17 佛山市体育中级教练资格审核组

    1701 体育教练员专业组

    18 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1801 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组

 

委托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管理的初级评审委员会

咨询电话:0757-82129841

    19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初级评审委员会

    20 佛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